飛秒LASIK手術適應證
1.患者本人有摘鏡愿望,對手術效果有合理的期望值。
2.年齡≥18周歲(除特殊情況,如擇業要求、高度屈光參差、角膜疾病需要激光治療等)術前在充分理解的基礎上患者本人及家屬共同簽署知情同意書。
3.屈光狀態基本穩定(每年近視屈光度增長不超過0.50D)時間≥2年。
4.屈光度數:近視≤-12.00D,散光≤6.00D,遠視≤+6.00D。
飛秒LASIK手術禁忌證
1.絕對禁忌證
(1)疑似圓錐角膜、已確診的圓錐角膜或其他類型的角膜擴張。
(2)眼部活動性炎癥反應或感染。
(3)角膜厚度無法滿足設定的切削深度:中央角膜厚度<450um、預期切削后角膜瓣下剩余角膜中央厚度<250um(建議280um)、預期術后剩余角膜中央厚度小于術前角膜厚度的50%。
(4)重度干眼。
(5)嚴重的眼附屬器病變:如眼瞼缺損、變形等。
(6)尚未控制的青光眼。
(7)影響視力的白內障。
(8)未控制的全身結締組織疾病及自身免疫性疾病,如紅斑狼瘡、類風濕關節炎、多發性硬化。
(9)焦慮、抑郁等精神癥狀。
2.相對禁忌證
(1)對側眼為法定盲眼。
(2)超高度近視眼合并顯著鞏膜葡萄腫、矯正視力<0.3。
(3)輕度眼裂閉合不全。
(4)眼框、眼瞼或眼球解剖結構異常致飛秒激光無法正常工作。
(5)角膜過度陡峭(角膜曲率>47D)或過度平坦(角膜曲率<38D)。
(6)屈光狀態不穩定,每2年屈光度數變化1.00D以內。
(7)角膜上皮粘附性差,如上皮基底膜營養不良、復發性角膜上皮糜爛等。
(8)角膜基質或內皮營養不良。
(9)中度干眼。
(10)在暗照明環境下瞳孔直徑大于計劃的角膜切削直徑。
(11)有單純皰疹病毒性角膜炎病史。
(12)有視網膜脫離及黃斑出血病史。
(13)糖尿病。
(14)青光眼(眼壓控制良好)。
(15)有結締組織病史、自身免疫疾病史。
(16)懷孕及哺乳期婦女。
(17)發生角膜創傷高風險者。
(18)正在服用某些全身藥物,如糖皮質激素、雌激素、孕激素、免疫抑制劑、抗抑郁藥物(異維甲酸、胺碘酮、左炔諾孕酮植片、秋水仙堿等)等。
(19)年齡<18周歲。
(20)對手術期望值過高。
術前注意事項